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锅炉厂技术宣
1、锅炉启动前应至少投入两只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水位计,并对照上下水位计指示正确,水位指示不可靠严禁启动。
2、锅炉运行中,应以差压式水位计指示为基准,并经常对照各水位计偏差不大于30mm,否则应立即汇报值长及专工,联系检修查明原因以清除。
3、严格执行双色水位计定期冲洗制度,保证工业电视监视到的水位指示清晰可靠 。
4、锅炉启动前应进行汽包水位保护实际传动校验,用上水的方法进行高水位保护试验,用排污门放水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试验,水位保护不完善严禁启动。
5、锅炉汽包水位保护采用独立测量(差压水位计)的三取二逻辑判断方式。当有一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,应转为二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。并办理审批手续限期8小时恢复,当有两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,应转为一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,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,经总工批准,限期8小时内恢复,如逾期不能恢复,立即停止锅炉运行。
6、运行人员应集中监盘,加强对水位的监视和调整,正常运行应投入水位自动调整。在低负荷时或事故情况下应及时切换为手动调整,尤其在突甩负荷、锅炉灭火、安全门动作、切换给水管道、启停给水泵等工况下要特别注意,加强调整,并注意虚假水位的影响。
7、当机组负荷升至70MW后,进行给水主路、旁路切换时,要求负荷稳定,水位控制在-30mm~-60mm之间为好;先开主路,确证主路过水后,方可关闭旁路调整门、电动门,要加强对给水流量、前置泵入口流量的变化幅度及切换前后给水流量的监视。
8、单台给水泵切换为两台给水泵运行时,启动备用给水泵时要将给水泵液联关至最小,开启出口门后,增加给水泵液联要缓慢,两台运行泵要相互配合,在保持给水总量不变,水位稳定情况下,逐步减小两台泵液联偏差。
9、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,了解给水系统的运行方式,设备状况,检查备用给水泵应具备启动允许条件,备用给水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,备用给水设备有缺陷要做好事故预想。
10、认真做好水位高、低报警定期试验,以及备用给水管道、事故放水门定期开关试验,确保备用设备良好备用。
11、锅炉正常运行中,给水自动故障时,应稳定锅炉运行工况及时联系检修处理,并手动调整水位,调整中应注意给水流量和蒸汽流量的匹配,严禁大开大关,引起汽包水位大幅波动。
12、锅炉排污时,应在机组负荷较低的工况下进行,并保持汽包水位稳定,排污时,注意监视给水流量和蒸汽流量差不得超过60t/h,否则应停止排污,并查明原因。如排污时引起水位降低,应立即停止排污。
13、锅炉运行中,如有一套就地水位表故障,应及时汇报值长联系检修处理,尽快恢复,如就地水位表全部损坏,应汇报值长、总工,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,通知检修限期处理恢复。如短时不能恢复,应申请故障停炉。
14、当运行中就地水位表和远方水位表指示均不正常,无法判断汽包真实水位时,应紧急停炉。
15、锅炉运行中,汽包水位达到锅炉MFT动作值,而保护拒动时,应立即手动紧急停炉。
16、锅炉缺水停炉后,汽包水位低于水位计最低可见水位时严禁上水,具体上水时间应请示总工决定。
17、锅炉满水停炉后,应将汽包水位放正常,并查明故障原因消除后方可重新启动。